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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七条“禁令”约束法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17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昨日,记者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即日起公开向社会承诺实行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的“七条禁令”,并欢迎社会各界对此进行监督举报。

  据了解,七条禁令分别是:一、在履行职务或与履行职务有关活动中,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钱、物,请吃、请玩;二是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借钱、借房,借用交通、通讯工具等物品的;三是接受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请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提供优惠的;四是为律师介绍案件,或为当事人推荐律师,或因案件与律师及当事人有不正当接触的;五是接受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六是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请托人赌博的;七是泄漏审判秘密的。遵义中院承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因违反“七条禁令”被举报,凡经查实的,对被举报人一律先予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作者: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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