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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调组织85万个调解员509万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6日讯 记者孙春英 目前,全国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近85万个,人民调解员509万人,在促进农村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今天举行的中央综治委2006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说,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村平安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吴爱英指出,要进一步健全、规范农村人民调解组织,调整、充实、巩固乡镇和村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完善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提高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员的教育培训,更多地吸收有较高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质量和水平,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吴爱英表示,要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在继续开展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积极介入农村因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征用、环境污染、水库移民、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体资产处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解,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防止矛盾激化,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吴爱英强调,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办法,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努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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