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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可获政府扶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赵文明 记者从湖南省计生委获悉,该省城乡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将获得政府扶助金。由省政府批准的《湖南省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方案(试行)》已开始正式实行,符合条件的受助者从今年起每人每年可领取600元扶助金。

  据记者了解,方案明确规定部分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相应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个人申请应在每年1月31日前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

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扶助金每年发放一次,实行拨款打卡,直接到人,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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