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成立残疾人劳动保障援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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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34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王继然 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近日正式成立。 据了解,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与市残联维权部共同承担。办公地点设在天津市残联,主要为残疾人提供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免费咨询和服务;对涉及残疾人的劳动争议案件予以必要的法律援助等。 据介绍,天津市残疾人劳动保障法律援助中心日常接待工作由市残联安排专人负责。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处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到“中心”值班。接待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半月一次(每月的1日和15日上午9:00至11:30,逢休息日向后顺延一天)。对特殊困难残疾职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将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酌情减免仲裁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