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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活人弄“死”将死人“复活” 为贪财,一民政所所长虚列名单骗取丧葬费和定补款等,一审被判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8:54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李钊通讯员汪东

  本报驻马店讯数名五保老人明明还健在,可民政所所长却开具了他们的死亡证明信,然后从县民政局骗取死亡丧葬费;一些复员军人明明已去世,而民政所所长则采取虚列名单的形式,堂而皇之地领取定补款和优抚款占为己有。11月6日上午,记者从遂平县人民法院获悉,贪“死”钱、占“活”钱的原遂平县张店乡民政所所长张长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

年。

  现年52岁的张长海,1994年3月被任命为遂平县张店乡民政所所长;去年9月27日,因涉嫌贪污公款罪被依法逮捕。

  据查证:张长海在担任乡民政所所长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在领款花名册上加盖他人印章,代签名或不签名的方法,虚列冒领复员军人定补款及已故军烈属优抚款等。此外,张长海先后数次开具活着的五保老人的死亡证明信,从县民政局骗取五保老人的丧葬费。1999年至2003年,张长海以造假的方法共贪污公款62889.56元,案发后退回赃款120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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