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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多元工资拖欠数月 法官动真格“老赖”终服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10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王克础)几个月前,一名打工妹到南宁市一家保健品公司工作了14天,本应拿到390多元工资,可是公司就是赖着不给,劳动仲裁胜诉后,对方还是拖着不给。11月6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几名法官动起真格,“老赖”才不得不低头。

  小陈是柳州市人。今年7月19日,她在网上看到南宁市某保健品公司招工,前往应聘

,最后被聘用为客服部咨询员,约定每月的报酬为800元工资+提成。第二天,她开始到该公司上班。在工作期间,她按照公司提供的客户名单,给一些老年人打电话推销保健品,可是大多客户都拒绝了。小陈觉得这种“推销”不太人道,便向公司的黄经理提出一些看法。黄经理回应她说:“如果你不想干了,就走人。”

  8月3日,小陈提出辞职。当她向黄经理提出结算工资时,黄叫她去找公司法定代表人金某。小陈找到金某后,对方却说工资到8月10日统一发放,到时再说。到了8月14日,小陈再次找到金某,金某说:“经过核算,你的工资只有180元,其中有4天是培训时间,不发工资。”小陈听后迷惑了:公司从来没有对她进行过培训,如今又怎么冒出来了呢?

  在争执不下后,小陈只好向南宁市兴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9月27日,仲裁委裁定保健品公司补发给小陈工资及加班费393.6元,并承担仲裁费400元。仲裁生效后,保健品公司主动交了仲裁费,但就是不愿意支付这笔工钱给小陈。

  10月17日,小陈向南宁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主办法官邱小华当即给该公司送去执行通知书,要求对方尽快履行义务。刚开始,金某连执行通知书都不愿意签收,并说:“不是没有钱,只是值不值得支付给她的问题。”法官只好告诉金某,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采取强制手段,金某最后才签收了法律文书。

  随后,法官多次打电话到该公司询问他们是否了支付这笔钱,对方不是说不知道就是说老板不在。11月6日,邱小华等4名法官、法警带上法院开出的搜查令及拘捕令,再次去到该公司。见法官动真格,金某才拿出一张存款单说:“我前两天已经存钱到法院的账号上去了。”

  法官一边查看一边教育金某说:“你们存款应该将存款单交到法院,法院才知道你们已经履行义务,否则如同没有还钱。一直打电话你们都不说明情况,今天我们出动这么多人力,你不觉得过意不去吗?”

  邱小华告诉记者,此案执行标的虽小,但事关劳动者切身利益,所以法院接到此类案子后,一般都以最快速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走出保健品公司,一同前来的小陈不停地向法官表示感谢:“谢谢法官,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帮我讨回了公道!”编辑:黄皓作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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