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扶贫的意愿更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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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32 南方日报 |
直言 迅之 为赴贵州进行“手拉手西部行”扶贫助学活动,近日,深圳市北师大南山附中作出一项“壮举”——该校近400名初二学生集体包机前往贵州,以解决路途遥远的问题。为此, 每名学生的费用高达2000元。据报道,虽然对于如此昂贵的扶贫助学活动许多家长颇有微词,但由于校方强调,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将计入学分,不少家长还是让学生报名参加,有的甚至还借钱去“扶贫”。固然校方表示还可以通过其他实践活动折算成学分,但毫无疑问,基于传统习惯及面子等原因,还是会有诸多家长不得不按照学校定的“规矩”办事。“扶贫”,仅从字眼层面来看,它是多么高尚的口号,又是多么光荣的行动,只要条件许可,哪个家长不想自己的孩子既高尚又荣光呢?然而,这种带有强制性质和组织行为的扶贫活动,却不得不让人思考这种扶贫活动的性质是不是只是一场类似于“政绩工程”的闹剧。 坐飞机去扶贫和坐火车、徒步去扶贫并无本质上的差异,交通工具仅仅只是交通工具而已,没有必要动辄上纲上线;让深圳中学生去感受下贫困山区的苦楚,亦无不可。但如果这种扶贫活动只是一场“秀”,主要目的是欣赏贵州的美丽风光,顺带关心一下贫困人民,我看这场秀大可免掉了。因为,此举不仅不会给深圳学生带来忧患意识,说不定还会有“居高临下”的副作用,甚至会给当地的学生带来一些反射性的刺激。 但即使这场扶贫不是政绩工程,不是“秀”,也不代表就完全是正义的。要想培养“革命的火种”,就得让这些学生从心底里愿意去参加扶贫活动,愿意去当当志愿者,而不是靠“学分”以及组织手段等来强制性达到扶贫的效果。被迫的扶贫行为从来都不是长久的,只有发自内心的扶贫,才会有更多的生命力,才会薪火相继。危险的是,类似于南山附中这样带有强制性质的组织扶贫现象,似乎在许多地方以及许多单位都存在过,或正在发生着,或准备这么做。 对于许多单位而言,扶贫其实是一场政治任务。很多单位不是还被规定了扶贫的数额大小,以至于有的不得不采取克扣工资的方式来保证扶贫的金额吗?这一方面反映了当前我国扶贫活动的组织效能,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个人自愿扶贫的行为尚处于“初级阶段”,尚不广泛。但这并不意味着个人就没有扶贫的志愿了,就不需要“组织”了,只是大家所需要的组织是社会化的组织,是建立于个人自愿基础之上的社会组织。它不同于单位的强制性组织,它不仅强调个人的自愿性,还强调扶贫的有效性,而强制性的组织行为不仅会带来人们对扶贫的反感情绪,还会使得人们产生自己的捐款捐物究竟流向何方流向谁手的疑问。 扶贫是件好事,但如果扶贫的社会冲动被有组织的政绩冲动所取代,那对于扶贫活动而言,就需要多多思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