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前8月发生暴力袭警案268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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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33 南方日报 |
粤前8月发生暴力袭警案268起 受害民警2人死亡3人重伤,省公安厅呼吁保护民警执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肖定东黄勇实习生/黄山)笔者昨天从省公安厅获悉,今年前8月,广东发生暴力抗法袭警案268起,因被侵权导致不良后果的民警中,2人死亡,3人 重伤。省公安厅副厅长、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主任朱穗生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至8月,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共调查处置侵犯民警执法权益案件423起。其中,暴力抗法袭警268起,打击报复2起,恶意投诉诬告53起,侮辱诽谤威胁17起,其他侵权案件83起。因被侵权导致不良后果的民警有568人,其中死亡2人、重伤3人、轻伤11人、轻微伤257人;共处理侵犯民警权益违法人员585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32人。 朱穗生说,当前我省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问题十分突出,严重干扰了公安民警的正常警务活动,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保护问题必须引起社会各界和各级公安机关的重视。 他分析,近年来,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增多,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当前的执法环境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显现,社会心态普遍浮躁,部分群众由于眼前利益受损,内心产生不满情绪,身处执法一线的民警往往首当其冲,成为其发泄、攻击对象;从法律保护角度看,对民警执法权益的保护方面规定得不够明确,对行为人处罚过轻,不足以震慑违法犯罪,使暴力抗法者有恃无恐;从公安机关和民警自身来看,少数民警自身业务素质不高,存在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现象,引发群众的对抗行为。 笔者还了解到,今年初,省公安厅决定成立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两个专员委员会即维权诉讼专员委员会和维权法律咨询专员委员会,并物色诉讼专员和法律咨询专员。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也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维权机构的筹备工作。 省公安厅维权办先后制定了《广东省公安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工作职责》、《广东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规定》和《省公安厅相关职能部门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职责分工》等文件,以确保此项工作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 典型案例 河源郭高峰等3人袭警案 5月12日20时40许,河源市公安局源城分局一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带领治安员驾驶警车赶赴源城中山大道运恒花园旁的一大排档处置房东与房客打架纠纷。到达现场后,见犯罪嫌疑人郭高峰(系源城工商分局办公室副主任、大排档老板亲戚)正在殴打报警人欧某。民警马上表明身份并上前制止,郭大骂:“派出所算什么?滚出去!”并继续辱骂民警,还打了民警两巴掌。大排档老板郭敏峰(女,郭高峰之妹)也上前强行拉扯民警身上警服。兄妹俩将民警推倒在地,郭敏峰用大腿夹住民警的头部,乱撕其警服、警衔,并撕伤民警的脸。郭敏峰的丈夫李金桥也对民警拳打脚踢。这伙人将民警的警服撕烂剥下并藏匿于该大排档一房间内,还将警车钥匙抢走并扔出店外。当民警冲进房间去拿被撕破的警服时,李金桥扼住民警颈部,强迫民警跪下,民警拒绝后,李金桥拿起一张木凳砸向民警头部,民警用手挡住,导致右手受伤,并被打倒在地。民警准备起身跑出大排档时,被3名犯罪嫌疑人拖住并按倒在地面,继续强迫民警下跪。当支援的巡警到达现场后,犯罪嫌疑人嚣张依旧,不断大声辱骂巡警。当地派出所领导到达现场后,要求郭高峰归还警服,也遭到拒绝。郭敏峰打电话叫来的七八名湖北籍男子还想殴打在场民警,待增援民警到达现场后才将局势控制。目前此案已经一审判决,两郭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江门吴某等人袭警案 1月4日18时许,江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蓬江大队民警在市区胜利北路执勤时,发现3名男子涉嫌交通违法,并将其中2名男子吴某、代某拦获。民警准备将两人带回交警大队问话,吴、代两人不从,并纠集了一批同乡闹事。蓬江交警大队一副大队长获悉情况后到达现场组织处置,并上前与其他民警一起准备将吴二人带上车,期间被代某阻拦、推拉,吴某还故意用脚猛踹一民警的右腿,造成该民警右腿骨折。江门市公安局依法对2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肇庆陈某等人冲击公安机关案 1月3日,肇庆市封开县杏花派出所一名领导带领2名民警将2名涉嫌斗殴人员带到该县罗董派出所进行讯问。2名嫌疑人不配合民警工作,不断打电话并扬言要打民警。在推撞中,两人将派出所领导的眼角打肿,打伤另两名民警,并破坏派出所内的物品。陆续有一些杏花村的村民集结在派出所门前,手持刀棍要求放出2名嫌疑人。后有几个人翻墙进入派出所,合伙将派出所大门的铝合金玻璃打烂7块,打烂灯箱1个、路灯一盏。县公安局接报后,将有关人员陈某、梁某、吕某、孔某抓获归案。目前4人已被逮捕,其中3人被起诉。 图: 简仁山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