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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教育大有可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34 南方日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征文

  郑盛廷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党校作为培训轮训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不仅应当、而且必须有所作为。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素质和能力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题常抓不懈,作为主线贯彻始终。

  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研究,以此作为党校科研的主攻方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涉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发展理论、社会历史理论,给党校科研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课题。其中有不少内容既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要研究的问题,又是进行干部教育培训必然会涉及的重大问题,需要下大力气研究。

  党校教育要创新教学内容,保证六中全会精神在第一时间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根据《决定》精神的要求,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广东实际,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将构建和谐广东实践中的重大问题作为教学重点。在教学内容上,要不断调整完善教学布局,优化课程体系,逐步形成适应培训党政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需要的专题系列,切实提高干部驾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正确处理新时期社会矛盾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调查研究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联系实际创新路,加强培训求实效。不断探索党校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培训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树立研究式教学的新理念,综合运用现代培训方法,把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与教员的主导作用结合起来,深化学员对全局性、战略性问题,特别是对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实际问题的思考和认识,提高学员驾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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