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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机要费”案法官称起诉书如判决书 扁妻定罪几近定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34 南方日报

  台湾消息台湾“高检署查缉黑金行动中心”检察官陈瑞仁,就陈水扁及家人涉及的“机要费”案提出了起诉书。对这份起诉书,有不少台湾法院刑庭法官阅读后,认为从起诉书罗列的人证、物证,以及整个架构、调查的涵盖面,都如同是法院判决书,他们预测该案的定罪率应该是接近百分之百。

  据台湾《联合晚报》报道,台检察官陈瑞仁在短短4个多月的调查中,传讯276人次

,未押人也未搜索,全用扎实的基础工作,一步一脚印地突破,逻辑严密到令人震撼。

  报道称,陈瑞仁最后在函调台岛入出境资料中将案情一一揭穿,从而使人不在岛内的“甲君”龚金源,在陈水扁涉案幕僚的证词中漏出尾巴,进而心理防线一一被突破。

  台媒报道说,从法律的观点来看,这件台检方的侦结书看起来十足像是法院的判决书。

  报道称,台湾法界人士表示,为避免涉案陈水扁幕僚在法院审判中翻供,陈瑞仁的调查及举证,已着眼于未来审判检辩攻防间的优劣点,全面防止翻案的可能,因此台湾法界人士预测,这个案子未来的定罪率应该是百分之百。

  相关报道

  取证检察官与扁斗智

  在台北陈瑞仁检察官就“机要费”的侦办结果公布之后,香港《文汇报》记者专访了台湾第一位敢传唤陈水扁到庭作证的检察官李子春,并从多角度分析起诉报告。李子春认为,报告举证非常清晰,陈水扁翻案机会不大。他还介绍了陈瑞仁在查案期间如何与嫌犯斗智,从而避开各种政治干预。

  故施烟雾避免干预

  李子春称,台湾的检察官系统,由于在制度结构上检察系统被安排在行政系统里面,很容易被政治力干预,把案件从陈瑞仁手上“转移”。但陈瑞仁的办案方法巧妙地避开了这种干预。

  在侦案过程中,陈瑞仁有时会说“10万元(新台币)也算犯罪吗?”有时又会说“上一个厕所,有时也会对案情有新的灵感。”让人感觉其还未有掌握犯罪事证。而且在这个案子中有些线索是没有被处理的。他把“机要费”案,分为“机密”和“非机密”两部分。“机密”部分难度很高,他选择由“非机密”部分入手,这样做,令其可以持续调查有关案件。

  翻案机会不大

  “SOGO案”可能重启

  李子春说,陈水扁如果打拖延战术,空间当然很大,他可以向法庭讲,“我派出情报员分驻世界各地,有的半年、有的8个月,或者5年才能回来作证”,但问题是法院会不会采纳。行内将这种方式叫做“幽灵抗辩”,就“好像说你被外星人绑架,我们去哪找外星人来作证?”被告虽有权利来作这样的抗辩,但基本上专业法律人员是不相信的。除非把“外星人或幽灵”直接绑到法庭上来,而且这也有一定的时限。

  李子春说,这份报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说“陈水扁贪污,与吴淑珍是共犯。”这份报告的举证非常清晰,没有任何模糊空间。陈水扁作出反击,甚至翻案的机会不大。

  李子春并说,从任何角度,“SOGO案”都可能重启。

  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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