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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案件判决怎样须听人大代表反馈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09:50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7日讯在今年3月和8月,参加了两起案件庭审旁听的朱萍、周洪等14名南昌市人大代表,感到和以往不同的是,今次还收到了市法院寄送的案件判决书和对判决结果的意见征求表。这是今年南昌市法院在完善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建立代表旁听庭审意见反馈机制后的新变化。

  自2002年以来,南昌市中级法院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坚持每年至少四次邀请人大代

表旁听重大案件的庭审。在工作中,他们注意到由于人大代表旁听的多属重大复杂案件,一般难以当庭判决,而代表仅参加庭审旁听,又无法了解案件的全貌,对庭审监督实效仍有待提高。为解决这一不足,畅通代表的意见反馈渠道,市法院从今年开始在案件庭审后宣判时,采取了向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大代表寄送判决书和意见征求表的做法,让代表及时了解案件的判决结果,同时根据参加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提出的对庭审和案件判决结果的意见,不断改进审判工作,促进审判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保证审判质量和司法公正。

  据悉,这一做法受到代表的肯定,认为此举增强了审判工作“透明度”,加强了代表与法院的互动交流。到目前为止,从代表反馈情况来看,代表对法院的庭审工作较为满意。南昌市法院方面表示,还将继续完善这一接受代表监督的举措,以利于把审判工作做得更好。(刘锡平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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