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仓库被盗 扣下员工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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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0:38 南方新闻网 |
公司仓库被盗扣下员工工资 公司方称为方便调查,律师称此举不合法 本报讯(记者卢先兵)一公司仓库物品丢失,压下员工工资不发,称此举是为“方便调查”。 昨日,宝安沙井春伸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原仓库管理员余巧玉介绍,今年4月份她进该公司打工,担任仓库管理员。因感觉工作辛苦劳累,月工资也才2000元左右,于是最近她打算辞工。11月1日,她向公司提交辞工申请。随后,公司告知她,她所负责的一间仓库所存放的电子元器件丢失了不少,原有的507个集成块器件不见了280多个,总价值4万多元。当余巧玉向公司申领10月份工资时,公司没有发给她,称要等公司将失窃事件调查清楚后再发放,要余巧玉配合接受调查。余巧玉说,公司扣压她工资的做法不合理,她可以配合公司调查,但公司不能拖压她合法劳动所得的工资收入。 对此,该公司行政部钱姓主管称,公司仓库物料不见了,余巧玉是仓库管理员,她应该接受调查。公司暂时把她的工资压下,是为了方便找到人随时调查,并非克扣其工资,等事情调查清楚后如果确信不是余巧玉的责任,公司会将工资发给她。 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家毅认为,公司物料丢失与员工工资无关,公司怀疑员工可以留下员工的有效证件号码,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扣压工资不发是不合法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出现问题,不能由劳动者买单。 (报料人:佚名报料奖:50元)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