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家属不满法院判决怎么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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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24 信息时报 | ||
栏目特约律师所 020-34323197 时报法律工作室 有法律问题 找法律热线 开通时间:1500~1600 开通时间:0800~2400 读者刘先生:我是外地来广州打工的,母亲今年春节来看我时,因想省钱,竟在夜晚搭乘摩的,结果出了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事后交警查明:肇事的司机当时本可以将母亲送到医院抢救,却驾车逃离,结果延误医治时间。今年9月,该司机被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两年有期徒刑。我很不满意,在听判决时对法官说要上诉,但法官说我没有这个权利。 请问,难道一条人命就值两年的徒刑吗?我该怎么办? 答:首先你不能这样来衡量。如果真是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该名司机判处两年有期徒刑还真的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法律规定的刑期幅度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你母亲的情况又有些特别,属于司机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属于从重情节,要判处3年到7年有期徒刑;而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要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根据你说的情况,肇事司机所判的刑期确实过轻,除非他有特殊的情节,比如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损失等等,否则不可能是这种结果。 对此,你完全可以有权利申诉,但不能在一审判决时向法院提出上诉,因为你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你作为受害者家属,依法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检察机关对法院判决提出抗诉。 信息时报法律工作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