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看守所内庭审 感化艾滋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7日11:51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由于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是一些特殊的人群,他们往往对司法机关有抗拒心理,并有可能出现报复状况。为此,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日前以人性化方式审结了一宗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抢劫案,将庭审安排在看守所进行。庭审结束后,该犯罪人当庭表示不上诉。

  今年8月13日,陈某某在南山大冲附近以暴力的方式抢走被害人龙某佩戴的金耳环一

对,在逃跑过程中被抓获。经体检,确诊陈某某系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并身染黄疸性肺炎,身体情况非常虚弱。

  针对被告人的特殊情况,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决定尽可能使审判人性化,主审法官和有关法警专门学习了有关艾滋病防治的一些基本常识和应急措施,克服对艾滋病的盲目恐惧,法警队还针对被告人可能出现的报复等状况制定了应急预案,为了避免被告人在羁押途中出现不适,法院还积极与看守所联系,将庭审安排在看守所里进行,并特别安排一名医务人员到场,在庭审中予以协助。

  在审判活动中,主审法官关心被告人生活历程和家庭状况,尽量营造和谐气氛,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同时,法官充分听取被告人的合理辩解,加强法制教育,鼓励其正确面对疾病,积极进行改造。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在这样的氛围下,陈某某不仅没有一点抗拒心理,反而感谢法官的人文关怀,并当庭表示不上诉。目前此案已生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