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违法用地主体是政府羞辱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17:20 红网

  国土资源部新任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日前指出,一些市、县政府默许、纵容乃至在背后操纵违法违规用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征,擅自设立和扩大开发区,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违规侵占基本农田。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同时透露,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为违法主体的案件的土地面积,占到了被查违法用地面积的80%。(2007年7月13日《新京报》)

  此前,媒体披露,去年全国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131077件,涉及土地面积近10万公顷(耕地4.3万公顷),分别比上年上升17.3%、76.7%和67.6%.其中,属于去年当年发生的违法行为近96000件,涉及土地面积6.1万公顷,与2005年相比,这些数字都有明显上升。

  之所以如此,我以为首先是执法机关之羞。国家对土地使用和商品房开发设立了公开竞价方式,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四道“闸门”。然而,“不批就建”“少批多建”“先建后批”等现象却十分突出。尽管治理土地违法上上下下走了那么多的形式,竟然均未能发挥应有的功用,甚至做了无用功。税纳人养活着一个庞大的行政管理执法机构,而且还“垂直”了,依然未能改变成为地方权力仆众的弱势地位,岂不是奇耻大辱。

  其次,各级地方政府之耻。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至少也讲了二三年了,对许多地方的官员来说,何以就如东风过耳边,既不入脑,更不入心?盲目发展经济的冲动并未从根本上受到抑制,甚至在一些地方土地收益成了财政篮子里最大的一块蛋糕,风景这边独好。不单是爷卖崽田不心疼,其背后隐藏的或公开的土地腐败,已经让一些官员变得越发疯狂。公然对抗国家的法律法令,我行我素,不以为耻,反以为英雄好汉。国土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称就坦陈,目前,市、县政府为招商引资、出政绩,背后支持、默许土地违法的现象大量存在。

  其三,当是对中央权威的贬损。中央政府心系可持续发展,对各地明目张胆的土地违法可谓深恶痛绝,自然也出硬招力刹此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歪风斜气。然一次次出拳,都打在了棉花包上,一波一波的治理行动,其结果居然是“反弹”不已。如此严峻的形势,不能不说使中央的行政权威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和戏弄。国家三令五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和高尔夫球场建设,但一些地方仍有禁不止,就验证了政府的执行力虚弱和疲软。

  也暴露了现行土地法制度的缺陷。土地管理和审批制度的改革还未到位,体制和制度原因造成的土地“未批先用”问题,在地方经济发展推动下更加突出。依法、合理用地,集约节约用地落到实处,还缺少具体配套政策和措施的支撑,尤其是领导责任制和问责制的实施尚需加大力度。据称,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中,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1051人,其中地市级干部6人;给予党纪处分2041人,其中省级干部2人,地市级干部9人;给予刑事处罚501人。无论是受查处的规模,还是受处罚的力度,都与愈演愈烈的土地违法大趋势不相匹配。以我的猜测,所谓刑事处罚主要对象恐怕只能是土地开发商之类角色。就没从媒体上读到了一起因执行不力,地方政府主要官员受刑处的消息。

  其实,我们在土地违法反弹的事实背后,解读到更多的是地方与中央权力的对抗和利益的博弈。鉴于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仍是地方政府主导结果的这一现实,目前急待强化的仍然是中央的权威性和政府的执行力。除了完善土地管理和惩治法规,合理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关系,一个重要的举措即是,对那些纵容企业明目张胆地违法开发的有关部门,对管理失职和渎职的土地监管机构和政府官员,问责追究制必须落到实处。否则,土地违法就只能沿着愈演愈演之势一路狂奔,不可救药。

稿源:红网 作者:刘效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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