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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缺斤少两?有点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0:48 南方都市报
加油站缺斤少两?有点冤! 针对众多投诉,质监部门认定普遍是汽车油箱容量标注不完全导致错觉 本报讯 (记者庄杨杰 实习生彭枫 通讯员粤质宣)“这个标注容量50升的油箱,为何装了55升汽油还不满?”连日来,质监部门经常接到类似的司机质疑加油站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经省质监局多次现场检查试验,发现这些投诉大都因为汽车在说明书上明示的只是油箱的“额定容量”,未标注“最大容量”。而“额定容量”比“最大容量”要小很多,因此即使加足额定容量也加不满油箱。 据介绍,近两年,省质监局和珠三角地区的质监部门接到加油站质量投诉案件高达600多宗。质监部门多次执法检查并专门做了试验,结果却表明,除个别加油站存在故意破坏电脑芯片或主板,擅自改动、拆装、偷换电脑芯片等问题外,大部分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全部具有有效检定证书,其计量准确度均在合格范围内,确有计量作弊问题的案件少于10%。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调查发现,除小部分加油站确实有作弊嫌疑外,大部分投诉是因为消费者不清楚油箱的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差别所致。多数消费者认为说明书上明示的油箱容量就是汽车油箱的最大容量。 实际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说明书标注的汽车油箱额定容量不能超过油箱最大安全容量的95%。有相当部分的汽车生产商都以最大安全容量的90%或85%为标准标示油箱额定容量,所以标注50升的油箱,可装近60升汽油的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问题的根源就在于目前大多品牌汽车在使用说明书上明示的只是油箱的“额定容量”,未标注“最大容量”,因此“额定容量”经常被误解为“最大容量”。特别是轿车系列,由于厂家从车身整体结构和美观等方面考虑,油箱形状不规则,轿车油箱“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之间存在的差值更大。加油站如果极力加满全箱的油,就容易引起司机对其计量准确度的质疑而进行投诉。”质监部门一工作人员说。 省质监局举报投诉中心日前对广东日产、广本、广丰等三家汽车生产商调查,只有广东日产对该问题重视,并表示会专题研究对策解决。质监部门表示,汽车生产商应多给消费者一些指引,比如在汽车使用说明书上和油箱明显位置同时标明油箱额定容量和最大容量及安全警示语。 (南方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