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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终结“撞了白撞”具有制度意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0:30 红网
近日,《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正式颁布,(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9月1日起施行。而此前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同时废止。(据新华网2007年7月20日报道) 依《规定》处理铁路交通事故一直以来有“撞了白撞”之嫌。今年6月山东一名女子在重庆梁平站被列车碾断双腿,火车站赔偿了300元,按《规定》只能赔150元,火车站上述赔偿按其站长所言是照顾、是双倍补偿,已经违规了。同样湖南涟源一名女子今年4月被火车撞死,铁路部门仅给付700元的补偿金,这样的赔偿引起社会各界的一片质疑声,补偿依据28年前的赔偿标准,从来没有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整,今天看来是有点匪夷所思了,撞了白撞。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对法制的尊重。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赔偿办法有明确的规定,但铁路部门28年来以《规定》为由进行赔付,但在法院的判例中,也时有不采纳《规定》的赔偿标准,而是采纳民法的意见,《规定》的存在,破坏了法制的统一,一个部门规章的暂行规定不近人情、不合法理地暂行了28年,今日终于寿终正寝,正是体现了对法制的尊重,是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对人的尊重。《规定》实际上把铁路上产生的所有伤害结果都归咎到行人违法造成的,即使行人在铁轨以外所造成的伤害结果,铁路部门也能不负责责任,所以铁路部门可以不要安全生产,故鲜见铁路两线有如高速公路两旁的防护网,事实上列车的行驶速度已经远远超出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就因为撞了可以白撞。同时,对列车上的旅客的安全可以熟视无睹,行驶中的列车上有几千旅客,但安全保卫人员往往只有一、二个人,远远低于应配备的警力标准,今年6月16日,江西井冈山美院大四学生程晓敏坐火车回家时离奇死亡,尸体在火车道旁发现,至于该女生如何从火车上摔下来无人知道,她在火车上遇到了什么情况,有人知道但无人作证。铁路局按《规定》最高只能赔偿6万元,6万元就可以买断一条人命,也难怪铁路部门可以草菅人命。《条例》出台后,对《规定》进行了修改,旅客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额提高到15万元,同时双方还可以约定高于这个标准,就显得更有人性化了。 《条例》的出台,是对民意的善意回应。《规定》的劣根性与不公平性,注定了铁路部门与民意之间的博弈不可或缺,离奇的赔偿款引发了死者家属、亲人与铁路部门的激烈冲突,甚至出现过阻断铁路的极端行为,地方政府也往往十分恼火,另一方面,对《规定》质疑的声音,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向高层汇集,今年6月29日,重庆锦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茂兵上书铁道部,要求修改28年前的老规定。民意终于得到回应,《条例》终于出台,《规定》同时废止,正义得以彰显。 《条例》的出台,终结了“撞了白撞”的历史,《规定》暂行28年后,终于得以废止,这是顺民心、了民意、解民难的举措,笔者同时也期望,政府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暂行规定等的清理力度,使更多的“规定”得以废止,公平与正义作为法律的基本要求能得以体现。 稿源:红网 作者:曾雄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