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工伤 职工雨中抢险受伤视同工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2:29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7月20日讯(记者 张伟 通讯员 丁麟宏 王宏田)18日的暴雨正值下班高峰期,不少职工在下班回家途中受伤。市劳动保障局今日表示,参保职工上下班途中受伤属工伤,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暴雨受害者可享工伤待遇,同时,职工因在暴雨中抢险救灾而受伤的视同工伤。

  市劳动保障局提醒参保单位,在这次突发事件中,凡参保单位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洪水受害伤亡及有类似情况者,可尽快到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申报工伤认定,电话是80698675,地址是六里山路46号104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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