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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不吸毒”还要靠宣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6:14 长江商报
现在有一些可笑的禁令或宣誓,比如,“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严禁公款打麻将”、“海关官员不得庇护走私”,“市民宣誓不闯红灯”等,而诸如医院严禁销售假药、严禁向患者索要红包的规定更是屡见不鲜。 现在,这样可笑的禁令或宣誓又多了一条。据7月20日的《成都商报》报道,中国演艺名人公众形象满意度调查组委会昨日在北京发布《中国演艺人社会责任自律宣言》,“自律宣言”中要求演艺人员要爱惜自己的人格和荣誉,禁绝毒品,远离奢侈,抵制假唱。 吸毒、奸污女生、赌博、走私、假药、红包……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难道还需要重新设禁、重新宣誓吗?显然不需要。法律已经说的相当明白了,而且法律规定是人人都必须遵守的。但法律明文禁止的东西,为何还需要如此重申呢?这是因为,此类现象在现实中还非常普遍,以至于不得不在法律之外,出台一些禁令、规范,甚至是宣言之类的东西。 如果法律规定都无法起作用的话,那么低于法律权威的禁令、规定,甚至是靠道德自律的宣言能起到效果吗?显然,并不令人乐观。 法律是对违反道德底线的惩罚,是社会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生活中,人们不需要查阅法典,仅按常识、惯例、道德行事,基本上就能成为一个守法公民。而自律宣言则是以道德为手段。艺人通过《中国演艺人社会责任自律宣言》,是寻求道德力量。法律尚且不能让一些艺人远离毒品的情况下,再回过头来寻找道德手段,效果当然不令人乐观。 应当明白的是,一些法律制度的失效,有时候不在于制度设计的本身,而是制度运行的环境,即社会的底线的失守。因为,一旦社会生活的底线失守,不仅原有的制度要失去作用,还要出台一些看似可笑、荒唐的禁令加以保护。可以说,诸如“中小学教师严禁奸污猥亵女生”、“严禁公款打麻将”、“海关官员不得庇护走私”、“艺人宣言不吸毒”等做法,恰恰是社会生活的底线被屡屡冲破的结果。 王攀(河南郑州 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