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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实施门牌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6:2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明)根据《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广州市门楼号牌管理规定》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该规定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遮挡、覆盖或者玷污门楼号牌,自行编号、改号,擅自制作、拆除门楼号牌,损坏门楼号牌行为,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对公民将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警告或者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