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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小炼油”坚决取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6:56 燕赵晚报
《非法炼油厂藏在林间炼油酣》报道追踪 有关部门昨日前往处理并表示会拆除炼油设备 本报讯 (记者 刘勇峰 实习生 刘玉倩) 非法“小炼油”藏在林间炼油,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也是必须坚决取缔的。前天,本报报道长安区南村镇东塔子口村东北方向非法“小炼油”的情况后,长安区南村镇工商执法人员前往进行了处理。 据南村镇工商所所长赵印书介绍,早在两年前,他们就取缔过该炼油厂,但炼油厂最近又开工继续生产了。看到报道后,他们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了调查。“这样的‘小炼油’是不可能办证的,也是国家明令坚决取缔的。” 赵印书介绍,他们昨天到现场时,现场没有任何负责人,只有一位看门的老者。工商执法人员当场在“小炼油”的相关设备上张贴了封条,但因为负责人没在场,他们未对炼油设备进行拆除。 “我们将继续关注该炼油厂,等找到有关负责人后,我们会立即拆除该炼油厂的炼油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