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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救灾能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7:37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7月20日讯 今天深夜,省防指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城市防洪工作,确保城市度汛安全。 7月19日,针对济南局部地区发生的严重洪涝灾害,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回良玉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协同做好抢险救灾工作。20日,省委书记李建国、代省长姜大明和副省长贾万志分别就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地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千方百计做好当前抗洪救灾工作,切实提高城市防洪救灾能力。 为此,省防指连夜下发通知,就做好我省城市防洪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市长、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城市防洪第一责任人,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涝”,切实组织指挥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防汛责任分工做好城市防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搞好城市排涝设施管理维护。及时疏通城市排水管道,搞好河渠清淤除障和水毁设施修复。要强化排水泵站管理维护,确保涝水及时外排。要依法加强城市防洪河道、排水沟渠、蓄水湖塘洼淀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棚盖、填埋河渠,保证城市洪水出路顺畅。 采取得力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的防洪工作。要落实好城市低洼地和立交通道等雨洪汇集地带的防洪措施和责任,尽快对危房、危墙和校舍进行安全排查,搞好电力设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做好应对突发性灾害的各项准备。各级防汛部门要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守,准确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汛情和灾情,并及时上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