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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将实行“零报告”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08:49 兰州晨报
本报讯从8月1日起,我省食品安全事件将实行“零报告”制度,凡在各市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或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均要在每月28日前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7月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对已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新闻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分析成因,及时查找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对事故多发的领域和环节,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和控制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