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劳动合同法》对社会是全面考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10:00 光明网
劳力

  《劳动合同法》虽于明年1月1日才正式实施,但随着学习宣传普及工作的不断深入,这部新法如何落到实处引发了各方关注和争议。比如,企业担心是否过度保护了劳动者的权利、员工随便炒老板鱿鱼,公司的利益怎么保障等等。(7月14日《信息时报》)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部矫正劳资关系、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社会法,在正式实施之前,劳资双方各怀心思,忐忑不安,是可以理解的。不过,劳资双方的这些担忧,除了对自身的维权能力不自信以及对对方的守法自觉性不信任外,还有对法律本身的执行力以及执法机关能否严格执法心存怀疑。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社会是一次全面的考验,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及其他社会成员都是利益攸关方,谁都不能置身事外。

  对政府和执法机关来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考验其正确的执政理念是否真正树立起来,在具体的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到底是坚持“以人为本”还是“以资为本”“以GDP为本”。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把GDP作为惟一的追求目标,只要能够实现GDP的增长,什么法律法规,什么劳动者权利,我们都可以抛到脑后。甚至一些地方政府公然以放弃执法、践踏劳动者权益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使本来就失衡的劳资关系更加失衡,劳动者地位跌至谷底。

  《劳动合同法》的最大特点就是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它的实施要求政府和执法机关必须切实转变观念,摒弃落后、不人道的媚商政策和执法习惯,切实树立强化劳动者权益保护、天塌不下来的思想观念,甚至是坚定宁肯降低GDP增长也要加大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的决心。

  或许在新法实施之初,确实会影响引资力度和GDP增长,这恰恰是对政府和执法机关的严峻考验,而一旦让用人单位转变了观念,形成善待劳动者的社会环境,一切都会进入良性循环,经济增长会走上可持续快速发展轨道。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同样考验用工单位的人道精神、平等观念及社会责任感。针对新法侧重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专家早就指出,新法并不会增加严格依法办事的企业负担。一些优秀企业的负责人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如果游戏规则一致,企业无需太担心。当然,对于那些缺乏社会责任感,任意盘剥劳动者的不良企业来说,新法的实施显然是一个巨大“负担”。

  新法的实施对劳动者也是一个考验。劳动者地位提高了,权利增加了,但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权利,可以随意炒老板鱿鱼。毕竟法律不是糊涂蛋,实施保护时也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这个社会需要诚信,劳动者也需要稳定良好的发展机会,相信绝大多数劳动者都不会拿诚信和前途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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