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格式讨薪起诉书破除了诉讼藩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10:00 光明网
陈杰人(北京学者)

  近年来全国各地为方便弱势群体打官司,而推行的种种便民措施,核心就是一个:从技术层面、知识层面、信息层面和手续层面破除诉讼藩篱,方便公民快捷诉讼。小汤山法庭的便民理念,值得所有的政府部门学习。

  为方便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工讨要被拖欠工资,昌平区法院小汤山法庭推出了专用“填充式起诉书”,内有“原告”、“被告”、“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制式表格。农民工打官司前,只需在这种表格式起诉书中填上自己的姓名、欠薪单位名称、施工地点和欠薪数额,经过立案人员的审查就可以立案,5分钟之内就可以办妥起诉手续。

  比起宏大的司法理念来,小汤山法庭的这一便民举措似乎微不足道,但如果将它放到我国特定的社会背景下去考察,就能发现其中很多的可取之处。

  首先,我国农村居民的整体教育水平不高,很多农民工只有小学到初中文化程度。在技术性、知识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司法行为面前,这些人基本上是门外汉,更不懂怎么起诉。

  过去,一个人要提起诉讼,总得请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帮忙,而被欠薪农民工往往无钱支付相关费用,因此少了打官司的勇气。小汤山法庭的做法,就帮助农民工解决了一大难题。

  其次,过去成功准备一次起诉,需要花很长时间,而有了上述“专用格式起诉书”,农民工只需要5分钟就可以写完,这就提高了效率,也符合农民工讨薪的紧迫性要求。

  第三,当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为一种社会顽疾的时候,推行格式起诉书,还有助于法院和其他相关部门统计数据、分析社会情况,从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防止欠薪现象蔓延,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

  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的做法,让人们联想到近年来各地为方便弱势群体打官司,而推行的种种便民措施。如山东淄博推行的诉讼“绿色通道”、湖南永州设立的“便民诉讼网络”等。这些措施的核心就是一个:从技术层面、知识层面、信息层面和手续层面破除诉讼藩篱,方便公民快捷诉讼。

  更往前想一步,这些便民举措,还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公共服务理念。以银行业和通讯业为例,现在人们去存取款,或者交纳话费,只需要填写非常简单的制式表格,就可以完成一切事务,这比过去那些烦琐的细节,进步了很多。司法诉讼虽然不能偏向于诉讼的任何一方,但就社会秩序维护这一层面的意义而言,它的公共服务性质依然不可否认。既然如此,它就有理由、有义务为社会和民众提供更好的便利。

  自从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司法为民”的理念以来,坊间就此有过很多争论,其中的核心问题,就是司法应不应当提倡“为”什么人的问题。笔者以为,在审理案件的程序和事实判断及法律适用方面,司法的确不存在倾向于哪一个群体的问题,但这并不妨碍它推出便利民众的举措。可以说,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此举,是一种“司法为民”的很好实践。

  对比当前我国公共服务领域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水平,可以看出,在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领域,比如电讯、银行、保险等领域,服务者竭尽所能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相对而言,尽管民众多年呼吁政府部门改善服务态度,但它们的服务态度与民众的要求之间,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存在。

  鉴于这些意义,昌平法院小汤山法庭的便民理念,值得所有的政府部门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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