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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村向法治村的变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10:06 法制日报
在长春市二道区,有一个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叫新立村。这里的村民勤劳致富、邻里相助、秩序井然,干部群众学法、守法蔚然成风,是名副其实的“法治村”。 但有谁会想到,就在4年前,新立村还是漫坡黄土、庄稼欠收,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赌博酗酒之风盛行,干部缺乏法律知识,不依法办事,村民不论大事小事动辄上访,甚至多次发生进省、进京群体访事件。 变迁始于2003年年初,镇党委把两位年富力强的干部派到新立村。他们面临的现状是,新立村与长春市茂丰种子公司签订了玉米制种合同,茂丰种子公司拖欠全村304户总价值达103万元的玉米种子款,村民先后到各级政府上访,但没有结果,导致人心涣散,村委会工作也处于瘫痪状态。新立村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上访村”。为此,村委会与村民商议,决定通过法律武器讨回欠款。于是一纸诉状将茂丰种子公司告至法院,不到3个月时间,村民的种子款如数追回,群众欢欣鼓舞。 村委会决定以此为契机,实行依法治村。说干就干,他们从村干部、党团员抓起,采取循序渐进、寓教于乐的方法,大力营造学法氛围。他们为每户村民发放一个普法材料袋,装着常用的几部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编成顺口溜、制作成漫画,在村显要位置张贴;建立法制图书室,购置了法律书籍;依托村小学校建立村民法制学校,每月举办一次法律知识培训班;设置法制信箱,收集村民的涉法问题,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他们还结合村里发生的土地、家庭纠纷等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刑法、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村民们逐步认识了“法律”,感受着“法律”的好处,不断改变着思想,自觉走上了学法用法的道路。 新立村悄然发生着可喜的变化。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得到了提高。全村现有14名“法律明白人”,几年来他们义务为村民讲授法制课17场,解答法律咨询245人次,培养法制宣传骨干200余人,村民已习惯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05年春,一个筑路工程队在施工过程中,将村民刘某半公顷的庄稼损坏。刘某当即指出按照法律规定,工程队应当给予赔偿。经双方协商,当天下午问题就得到了解决,工程队赔偿刘某青苗损失费4000元。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成为新立村的常态。2004年,村里拟引进养殖场和化工厂两个招商项目。在村民代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化工厂虽然能带来经济效益,但对环境有污染,而养殖场不但能促进粮食转化,还能带动畜牧业的发展。最终村委会依照村民代表意见,否决了化工厂项目,引进了养殖场项目。 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村民的行为准则。在新立村,村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已形成良好风尚。村民张某在自留地里修了一个小水坝,下大雨时,把邻居孙某家的白菜地冲毁了,两家没打没闹,而是拿出了《村规民约》,当看到“村民损害别人的利益,应当依法赔偿”这一条时,张某二话没说,当即赔偿了孙某200元损失费。民主法治意识已深深植根于村民心中。每三年一次的“海选”,村民们都怀着极大的热情积极参加,就连在外打工的村民也都在选举之日赶回村里,投上自己神圣的一票。 如今的新立村,不仅成了法治村,还成了富裕村,家家都有致富项目,初具规模的家庭果园有67个,养猪、养牛、养鹿、养羊等各类专业户有185户,村民人均收入由1990年的750元,增加到现在的5000元,一些村民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家庭轿车。李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