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村村都有法制指导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10:06 法制日报

  本报讯 为了依法保证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吉林省敦化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开始,从公检法司和市直各部门抽调干部,派驻到全市120个行政村任法制指导员,开展为期三年的“法制建设百村工程”。三年来,全市农村各方面发生了喜人的变化。截至2007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刑事案件发案率比2005年前同比下降了32.8%,农村偷盗大牲畜案件同比下降了77.6%。

  为保证农民群众与法制指导员联系方便,统一印制了法制指导员联系群众的便民卡,发给农民,保证村民有事能找到人,遇到法律问题能得到法律帮助。

  在广泛深入地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同时,为规范村民选举、村务管理等项工作,在法制指导员和司法所长的指导帮助下,各村普遍制定了《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基本操作规程》等,保障了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有力促进了村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民主管理。

  贾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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