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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一片喊杀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1日14:19 厦门网-厦门晚报
昨日,本报在第一时间发布了彭登落网的消息,厦门网等各大论坛迅速有了回应。 网友们从怀疑到振奋,群情激愤。有网友说:要是可以放鞭炮,我一定买来放! 网友们的愤怒被再次激起,一些言论颇为偏激。网友suer说:“应该让全市人民一人给他一巴掌!感谢社会各方人士关注,也想对厦门的警员们说声:辛苦了!希望受害的家属能有所安慰!” 更激烈的网友直接跟帖:“杀了他!快杀了他!”,有的则建议“恢复古代的千刀万剐”。但是后面的网友却说:“先别杀他,进行民意征集处理人渣的方法再说!” 网友“病隙碎笔”说:“不杀不足于平民愤,警后世。”也有冷静的网友说:“我们是法治社会,即便罪大恶极,该不该杀要由法律说了算。该杀的,也要等到法院判决啊。” 有的网友似乎对法律挺熟悉:“应该是死刑。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记者 傅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