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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建筑未来可作写字楼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10:03 南方日报
沙面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两周内发布,破坏“沙面第一楼”责任单位、责任人将受经济处罚 文物建筑未来可作写字楼 ●文化局接访 本报讯 (记者/李培)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文化局了解到,政府将在一两周内,发布关于沙面整体文物的管理、保护条例。同时,广东省政府也正在出台相应的专项管理规定,对沙面文物进行合理的整体保护。 前日,广州市文化局局长陶诚在群众接访时说,“沙面第一楼”(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大楼)遭到严重损坏,政府方面已有了一套推进的方案,目前正在最后审核阶段。根据这套方案,政府将出台政策,有关整个沙面文物加强管理的管理条例将在一两周内发布。此外,将对损坏文物进行还原修复;对造成损失的公司进行处罚,其中主要为经济处罚;并将对沙面今后使用进一步实际实践。 此外,陶诚透露,对这起严重的文物破坏事件,目前已有一个处理方案。法国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照国家《文物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对破坏该文物建筑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进行经济处罚,并责成其修复该文物建筑,恢复其原貌。沙面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近期将发布。 沙面下一步如何发展也是广受关注的问题。市文化局副局长张嘉极昨天表示,文物建筑的住户搬出后,建筑长期空置,并不利于文物保护。张嘉极表示,将沙面定位为总部经济区,这些文物建筑作为办公写字楼。这是沙面的开发利用较好的一种办法。因为历史上,沙面建筑主要就是作为银行、公司的办公场所。现在对沙面文物建筑的使用,最好与其历史功能相类或相近。 张嘉极说:“历史上沙面主要作为银行、公司等商业营业办公机构所在地,而如今发展为公司总部区,就是与历史相类。另外,根据文物部门要求,文物建筑内将不得经营明火餐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