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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做的包子”假新闻案宣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1:47 正义网-检察日报
“纸做的包子”假新闻案宣判 訾北佳被以损害商品声誉罪一审判刑一年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12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纸箱馅包子”虚假新闻炮制者訾北佳涉嫌损害商品声誉案。訾北佳因犯损害商品声誉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8岁的訾北佳,捕前系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临时人员。2007年6月间,他通过查访,在没有发现有人制作、出售肉馅内掺纸的包子的情况下,为了谋取所谓的业绩,化名“胡月”,到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十字口村13号院内,对制作早餐的陕西省来京人员卫全峰等四人谎称需定购大量包子。后訾北佳再次来到该院,以喂狗为由,要求卫全峰等人将浸泡后的纸箱板剁碎掺入肉馅,制作了20余个“纸箱馅包子”,并将全过程秘拍下来,后期编辑制作了虚假电视专题片《纸做的包子》。7月8日,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透明度》栏目播出此片。 在法庭上,訾北佳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悔称自己是一时糊涂,欺骗了北京电视台,欺骗了广大电视观众。他还劝诫广大新闻工作者要恪守新闻职业道德,不要步其后尘。 法院认定,訾北佳故意捏造事实,编制虚假新闻,并隐瞒事实真相,使虚假节目得以播出,造成恶劣影响。其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的行为,损害了特定食品行业商品的声誉,情节严重,已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依法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