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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首例 崇州两企业水渠倒垃圾挨罚五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3:0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崇州市水务局昨对两家企业的违法行为作出顶格处罚 今起该市举报违法者有奖昨日,崇州市水务局水务综合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对位于崇州市崇阳镇黑石河六支渠和龙岗河交汇处的两家企业进行了调查,认为这两家企业违反《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实施办法》(下简称《实施办法》)多项规定,依法拟定对这两家企业处以5万元的顶格处罚。据悉,这是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办法》施行后,四川水务部门首次对向河道倒垃圾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现场 渠道被垃圾挤占 昨日上午10时许,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迅速赶到事发点——黑石河六支渠和龙岗河的交汇处进行调查。据悉,这个地方在崇州市整体防洪、灌溉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六支渠宽约5米。一家企业紧挨着渠道正在修建围墙;另一家企业违法搭建了一个工棚,正在进行木材加工。水渠被成堆的建筑、生活垃圾挤占后,最窄处只有1米。六支渠下游一座拱桥的两个桥洞,一个已被各种垃圾完全堵死,另一个也被各种垃圾堵塞近半。经过此处的河水,不仅污浊不堪,而且还散发出一种异味。 据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如果两家企业继续往渠道倾倒垃圾,那么渠道将很快被堵塞。届时,河水将漫上公路,影响交通及周围住户安全。经过此处的河水如果不经过净化,一旦用于灌溉农田等,那么将造成一系列不良后果。 调查 两家企业在违法倾倒垃圾 监察大队大队长李阳告诉记者,他们赶到现场时发现,崇州市广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益公司)正在修建的围墙下水渠内,有大量废弃的空心砖。据调查,广益公司之前的围墙正是空心砖修筑而成的,如今正推翻了重建,原来废弃的空心砖没有做任何处理,就直接倒入水渠里。在广益公司围墙外,还有一座废弃的石桥,广益公司正在桥上搭建厂房。针对广益公司的多项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勒令施工方停工。昨日下午,记者根据执法人员提供的施工方负责人的手机号码拨通对方的电话后,对方称“打错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另外,广益公司的对面是崇州市兴达煤炭销售处(以下简称销售处)。在销售处的违法工棚下,木屑、边料堆积成山。紧挨着的渠道里,堆积了大量的蜂窝煤渣及生活垃圾。工人说,其老板租用此处不足一个月,至于倾倒的垃圾,他们表示“不清楚”。不过,他们透露,除了销售处的工业垃圾外,附近住户还专门跑进厂区倾倒生活垃圾。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销售处招牌上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处罚 依法拟定顶格罚5万 经过现场调查取证,监察大队根据《实施办法》,对广益公司和销售处拟定顶格处罚,分别罚款5万元。 据介绍,崇州市目前正处于主汛期,任何违法行为都有可能给崇州市整体防洪带来意想不到的恶果。为此,从今日起,崇州市水务局推出有奖举报违法者。市民一旦发现有个人或单位向河道倾倒垃圾,可以拨打82381135或82382444举报。一经查实,崇州市水务局将给予举报者现金奖励。 遗憾 多次宣传收效不大 《实施办法》自今年8月1日施行后,对各种违法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罚措施。根据《实施办法》,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以下活动都属于违法行为:修建妨碍行洪的围堤、围墙、阻水道路,弃置矿渣、石渣、垃圾、泥土以及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等。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除限期清除障碍外,将对责任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崇州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称,他们对《实施办法》进行了大力宣传,然而收效甚微。在对辖区各河道进行巡查时,他们发现了大量倾倒在河道里的垃圾。这些垃圾不仅影响水质,而且还给防洪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据悉,这种违法现象在成都乃至整个四川都普遍存在。 本报记者 袁勇 实习生 杨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