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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福利企业资格将由民政部门认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3:0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宋林风 实习生 李梦)据四川省民政厅转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将由民政部门认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从2007年7月1日起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含县级市)民政部门提出申请。2007年7月1日前已取得由省民政厅颁发的《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的福利企业,应当按照《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福利企业资格条件,及时向企业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原《社会福利企业证书》由认定机关监章后继续有效;不符合条件的,认定机关应当收回《社会福利企业证书》。所有原福利企业的重新认定应在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