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在大中城市开展创业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5:18 沈阳网-沈阳晚报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12日表示,要在全国大中城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并将培训对象从目前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逐步向青年学生、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等群体扩展。

  张小建在全国创业培训经验交流会上说,劳动保障部将依托全国100个创业培训重点联系城市指导创业就业工作,通过这些大中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根据劳动保障部此前下发的通知,每个重点联系城市每年至少要对15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直辖市要在3000人以上),培训合格率达8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80%。

  劳动保障部要求,在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对创业培训补贴作出专门安排,并进一步完善经费补贴与培训效果挂钩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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