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买房,想变卦定金被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5:46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杨志红 容聪 实习生胡文艳 张朔)无意发现开发商未在购房合同中签字盖章,想退房的付女士抓住这一漏洞,拿回了预交的1000元房款。

  付女士家住青山。她说,今年5月初,她收到阳逻一楼盘的宣传单,低廉的房价让她心动,没和家人商量,就与开发商在青山的售楼处草签了购房合同。因当时身上没带多少钱,只付了1000元当定金,合同也留在了售楼处。

  回家后,付女士将买房的消息告诉家人,遭到一致反对。经过仔细权衡,她也觉得自己考虑欠妥,第2天就到售楼处要求退房,被工作人员拒绝。

  当付女士准备放弃定金时,她无意中发现,购房合同里,开发商并未签字盖章。这样的合同有效吗?带着疑问,她向青山工商分局咨询。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合同上许多细节条款未商定,而且这份草签合同上只有付女士的签章,开发商的签章栏是空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书面合同只有双方都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只有单方签章的合同无效,开发商应退还定金。

  10日,开发商将1000元定金全额退还给了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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