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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上调城镇土地使用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5:58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何可)郑州市政府8月11日公布,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并调整了土地等级。一级地段每平方米年税额18元,比过去提高了10元。 本次调整将郑州市内5区(不含上街区)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的土地等级由原来6个等级调整为4个等级。 据了解,上一次土地使用税调整是在2003年10月。 调整后,市内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为:一级地段18元,二级地段12元,三级地段8元,四级地段3元。郑州市各县(市)及上街区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年税额标准调整为2元到12元,土地等级设为三级。 “尽管本次税费调整提高了土地的使用、转让成本,地价将有所提高,但是对房价不会有大的直接影响。因为土地使用税在销售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很小。”从事土地评估工作的孙先生说。輥輳訛9郑州市区土地等级 一级地段为:农业路—农业东路—七里河—郑汴路—东明路—陇海路—嵩山路—建设路—金水路—南阳路—农业路的环形区域内的土地。 二级地段为:东风路—东风东路—七里河—航海路—桐柏路—建设路—嵩山北路—翠花路—沙口路—东风路的环形区域内除一级外的土地。 三级地段为:连霍高速—新107国道—南环路—西环路—化工路—绕城公路—连霍高速的环形区域内除一、二级外的土地;经国家科技部批准设立的“二七星火技术密集区(马寨工业园区)”内的土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范围内的土地。 其他土地均为四级地段。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