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处罚权下放重新划分权与责 郑州城市行政管理“变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5:58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若凡栾姗)8月11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郑州市要改革现有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解决城市管理权责不清、基层执法力度薄弱等问题。

  区执法局双重管理

  对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市、区双重管理体制,在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财、物原隶属关系不变的基础上,赋予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班子成员的考核、推荐、否决等权力。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由副县级干部担任,可兼任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

  执法权限继续下放

  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全部或部分下放到各区执法局。

  同时,各区执法局要向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以及乡(镇)派出执法中队,由区执法局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双重管理。重新划分市、区、街道及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权限与职责,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府的城市管理职能,实现城市管理重心下移。

  此外,郑州市将在执法局设立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处理政府有关部门交转及市民投诉的城市管理问题,协调解决综合性、跨区域的重大城市管理问题。

  郑州市还将建立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建立执法保障机制

  城市管理的执法将由警方提供保障,郑州市公安局行政执法警察支队也将派驻人员到各区执法局,遇到以暴力手段阻挠执法队员依法行使管理职能的案件,将按涉嫌妨碍公务进行严肃查处。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后,行政相对人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按照郑州市政府的要求,郑州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将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来源: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