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之花盛开——海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纪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7:21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门源回族自治县浩门镇小沙沟村,有汉、回、藏、蒙古、土5个民族一同生活,他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同甘共苦、相濡以沫,不仅结下了浓厚的感情,而且相互帮助,提高了经济收入。这只是我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冰山一角。

  我州现有藏、回、土等2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州人口的61%。现而今,藏汉、蒙汉等各民族相互通婚联姻,喜结连理的家庭越来越多,越来越多的藏族、蒙古族同胞可以熟练使用汉语,多种文化并存、多民族感情融合的大团结局面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大发展。这是我州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方针政策,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所开出的文明之花,结出的和谐之果。

  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工作基础。从1978年开始,连续30年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特别是2005年以来,州委、州政府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建设和谐青海的若干意见》要求,召开了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对5年来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各县(场)各单位严格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开展工作。使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为了力争实现五年内使海北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走在全省牧区前列这一总目标,州创建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各单位。州委与各县(场)党委、县委与各乡镇党委单独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涉及组织领导、民族经济、民族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保、就业、宗教等八大类30个小项。州创建办与州直各单位、企业、部队签订年度创建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包括组织领导、矛盾纠纷排查等20多项内容。州目标办将此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州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海北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标准及考评办法》全面进行考核,达标的州直单位由州创建办命名,达标的县直单位、乡镇、寺院由各县委命名。去年是实施达标的第一年,全州6个乡镇、37个村、65座宗教寺院、县直48个单位、州直15个单位、省驻州5个单位,州属2个企业和1个驻军部队全面达标并命名。

  采取州每半年、县每季、乡每月、村随时排查一次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或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妥善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列出时限限期解决。各县场都建章立制,高度重视,按要求进行排查,并取得初步成效。州委、州政府组织开展信访“大接访、抓落实”活动,工作组深入基层集中接待处理群众信访问题。信访工作突出“三降两升”:信访总量、越级上访、集体上访下降,结案率、省州交办案件办结率上升。有效维护了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稳定。

  为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我州广泛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为民族团结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民族宗教事关少数民族的信仰和社会稳定,为此,我州采取充分尊重和积极引导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少数民族正当的宗教活动予以保护,开展“五好寺院”、“平安寺院”、“五好宗教人士”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了宗教人士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州还全力支持少数民族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通过实施人畜饮水工程、暖棚建设、草原建设、结队帮扶、加大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农牧民培训力度等措施,解决了农牧区少数民族的人畜饮水、用电、转产就业等问题,使少数民族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极大提高和改善。(作者:王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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