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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7:22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农牧民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有职工医疗保险,现在把我们城镇居民也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是我们做梦也没想到的,真的感谢党和政府……”8月6日当43岁的刚察县哈尔盖乡居民罗梅邦填完医疗保险登记表时,内心的喜悦和感激溢于言表。 按照省上统一要求,今年好被州将基本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目前正在注册登记参保居民,9月初正式运行,至2010年基本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通过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建立与我州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城镇居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社区卫生事业发展,在全州城镇建立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卫生服务供需状况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作用,保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需求,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提高健康水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和谐的医疗卫生保障。 据悉,这次全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160元,18岁以下居民和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年每人缴纳80元,各级政府补助80元。19岁至59岁男性居民和19岁至54岁女性居民每年每人缴纳110元,各级政府补助50元。60岁以上男性居民和55岁以上女性居民每年每人缴纳60元,各级财政补助100元。 据了解,在医药费用补助标准方面,居民医保门诊医药费补助不设起付线,每次补助门诊医药费用的30%,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额80元。住院医药费用实行起付线,补助比例、封顶线控制。起付线:省级定点医疗机构450元,州(市)级定点医疗机构35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乡级医疗机构)250元。住院医药费用补助时,起付线标准以下的费用由患者自负。补助比例:省定点医疗机构40%,州(市)定点医疗机构5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乡级医疗机构)60%。封顶线:每人每年累计最高补助为3万元。 州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是以县为单位统筹管理的,今年9月初开始补助参保居民发生的医药费用。将医疗保障覆盖面扩大到城镇居民,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作者:王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