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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将让劳动者——重新捧上“铁饭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7:49 大河网-大河报
上海消息前天,在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于此间举办的“2007新人力《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高峰论坛”上,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张士诚表示,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出了详细规定,此举将帮助劳动者重拾“铁饭碗”。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在论坛上指出,《劳动合同法》在6个方面对原《劳动法》有所突破,包括:对劳动者就业稳定性的保护,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支付的保护,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对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护,对劳动合同的全面规范,增强工会在劳动关系中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作用等。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用工将面临10大禁令:用工再不能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能再一年一签,违约金不能再随意设定,试用期不再是廉价期,辞退员工不再轻而易举,劳务派遣将不能再为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可能,规章制度不再单方可以决定,拖欠劳动报酬将面临50至100倍处罚,招工不可再收取押金、扣押证件,退工应承担义务不再可以随意拖延履行。Y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