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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推出全省交警服务群众新十八条 全省逐步推行个性化车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7:49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李红汛实习生李丽 本报讯 机动车注册登记由目前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机动车号牌号码由8选1增加为10选1,并在全省逐步实行群众自选车号牌……昨日,在济源市召开的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现场会上,省公安厅向社会推出全省交警服务群众新十八条。 在所有交警队、车管所、事故处理单位设立值日警官岗位,受理群众投诉、咨询。 建立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路段通告制度,要在进入限行、禁行路段(路口)前方设立指路标志和告示牌,说明原因、禁行时间和绕行路线。同时建立路况信息发布制度,提前将公路封闭、堵塞、限制通行等路况信息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形式及时公告。 建立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进展记录制度,确保受害人及其家属对交通逃逸案件侦破情况的知情权。 从今年9月1日起,交管部门在询问交通事故当事人时,当事人有委托律师的,应当允许律师到场。 今年9月1日起,《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在3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复核后,应当召集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结果。 全省车管所逐步实行“一站式”服务,所有窗口均可按管理权限受理车辆或驾驶证业务。对群众提交手续不全的办事项目,一次性注明退办理由和需补办的手续,书面予以退办,实行两次办成制,绝不让群众跑冤枉路。 今年9月1日起,郑州市车管所建立互联网、声讯电话以及车管所计算机自助预约考试系统,方便群众考试预约,并在全省逐步推行。 机动车注册登记由目前的5个工作日缩短为两个工作日;科目三考试合格后,两天内为考试合格人员发放驾驶证。 允许具备条件的汽车销售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代办车辆牌证及相关信息查询。 在车管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和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在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检验车辆合格后,可当场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不必再到车管所领取。 办理转出、转入的机动车因故无法驶回转出地的,可以由转入地车管所确认车辆。 对逾期未进行检验的车辆,车管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邮寄信函等形式及时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提醒其尽快前来办理。 所有车管所必须将全部号牌资源封闭使用,每次提供10个号码供群众挑选。年底前,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地方,实行自选车辆号牌,并逐渐在全省实行。 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可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申请延期。 驾驶人在领取驾驶证时,副证上将自动打印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时间或换领驾驶证时间的提示语。 今年9月1日起,在郑州市车管所建立英、法、日、西班牙和俄文等多国语言科目考试题库,然后在全省省辖市逐步推行。 继续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交警执罚异地代收系统,逐步增加代收网点,进一步方便群众。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