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本轿车连撞事故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8:19 兰州晨报

  受伤母女获交强险垫付赔款

  本报讯(记者刘健)根据国家去年7月1日强制执行的交强险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应在司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向车祸死伤者进行赔付。8月8日,平安产险甘肃分公司理赔人员为在8月6日发生的广州本田轿车连撞行人事故中受伤的张女士及其女儿送去了最高限额为8000元的垫付赔款。

  平安产险甘肃分公司理赔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7日看到车祸报道后,立即对参保该公司保险的车辆数据进行了调查,并最终确定肇事车辆在该公司投保了保费为1000元的交强险。

  据介绍,交强险为国家强制办理的保险,在司机存在过失的情况下,平安产险甘肃分公司将向伤者或死者分别赔付总额最高为8000元和5万元的赔款。记者了解到,目前平安产险甘肃分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如果属保险责任,该公司将尽快对所有应赔付的项目进行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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