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55万元公款炒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8:58 大江网-江西日报

  本报宜丰讯这个银行职员胆子真大,两次私自截留房地产公司归还给银行的按揭贷款55万余元,用于炒股及个人生活消费。近日,宜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宜春市某银行职员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4年10月,宜春市某银行职员孙某在协助宜春某房地产公司会计王某办理该公司归还宜春某银行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利用自己担任该银行信贷员的职务便利,私自从该公司归还给银行的36.88万元按揭贷款中截留了23.34万元,转入由孙某个人掌握的私人活期存折上,并伪造该银行的联机传票作为还款凭证交该公司会计王某入账。当年11月,孙某又故伎重演,将该公司归还给银行的37.84万元按揭贷款中的32万元截留。之后大约半年的时间,孙某将私自截留到活期存折上的共计55.34万元分多次支取,用于炒股及个人生活消费。2006年8月,银行与该公司进行会计对账时,孙某挪用按揭还款的犯罪事实遂被发现。(胡光华 钟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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