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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合谋涨价 严惩不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03 兰州晨报
我省物价部门今起至月底开展食品专项检查行动 本报讯(记者张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尤其是主要食品价格全面上涨,已经成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突出问题。针对近一个时期国内有些地区的个别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协调价格时,有的企业相互串通、合谋涨价,个别经营者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还有的制造涨价谣言,为价格上涨推波助澜,严重扰乱正常价格秩序等行为,从8月13日起至8月底,我省物价部门将对食品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串通或通过行业协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行为。 重点检查粮油肉蛋奶 此次价格专项检查中,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成立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价格主管部门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将检查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检查的重点是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家禽、蛋、奶和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经营者牗包括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牘的价格行为,以及涉及上述产品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本地区所有食品制造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要逐个进行拉网式检查。 从快从重处理乱涨价案 此次检查重点查处3种不法行为: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超出成本增加的合理幅度,借机哄抬价格的行为;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提高价格的行为。对查出来的乱涨价案件,一经核实,依法从快从重处理。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媒体曝光之外,直至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达到处理一个、威慑一片、惩一儆百的效果。 建立价格信息日报制度 在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允许经营者合理转嫁成本,提价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不得借机抬价、跟风涨价。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经营者可以根据市场供求、成本变化自主定价,但经营者之间不得相互串通,不得协调价格、集中涨价。鼓励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为企业提供价格、成本、供求等信息服务,加强价格自律,但不得通过会议纪要、口头约定等形式合谋涨价、联手提价。 集中清理和检查针对重要农产品生产、运输、屠宰、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按《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切实减轻生猪及畜禽生产经营者负担的通知》,规范政府机关、市场监管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的收费行为,监督有关收费站牗点牘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收费减免政策,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经营者的负担。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立即建立食品价格检查信息一日一报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