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假币20万一审被判1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0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8月7日,石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持有20万假币案进行宣判,黄某犯持有假币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黄某,重庆市秀山县中和镇人。1993年7月,黄某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秀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2002年11月,黄某因犯持有假币罪被重庆市秀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2007年1月25日,黄某携带20.31万元假人民币从余庆县龙溪镇乘车途经石阡县河坝场乡河坝场村时,被掌握线索的石阡县公安机关抓获,同年1月26日被刑事拘留,4月26日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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