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回应传闻 宾馆收看境外电视 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 据广电总局网站昨日报道,近日,针对广电总局对境外卫星电视落地的依法管理工作,外界有所传闻。对此,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办公室回应境外记者采访时指出:根据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我国三星级以上宾馆等规定的范围可申请收看经广电总局批准的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上述政策没有任何变化。广电总局没有针对特别对象的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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