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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中感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29 大江网-江西日报
■马雪松 网上一篇谈幸福的文章写道:“你的幸福感和他人无关,和所谓的幸福指数也没有关系。你今天感到不幸福,也许只是早晨找了很久才找到合适的领带,匆匆出门赶公交车,又和闯红灯的宝马撞了,然后上班迟到被领导批了一顿。但是到了中午,你接到老师的电话,说你的孩子这次数学竞赛得了金奖,领导在一旁笑着对你竖起大拇指。这时,你的幸福感又回来了。所以,幸福感是一种心理状态,带有非常私人的主观色彩。” 幸福仅仅是主观感受,与社会存在和他人无关?显然,网文作者对幸福的认识陷入了一种误区,因为他所举的例子恰恰说明自己的幸福与他人不仅有关,而且关系密切。赶公交车和闯红灯的宝马撞了,说明这个城市的交通秩序和部分驾驶员的法规意识出了问题,不幸福的感受就这样与客观存在、与他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因领导批评或表扬而情绪变化,说明人际关系可以影响幸福感受;为孩子得了金奖而感到幸福,这也说明个人幸福与教育质量、教育公平有关。 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为什么幸福需要用幸福指数来测量?我们应当如何感悟幸福? 一、幸福是什么 幸福是一种感受,是主观对客观的一种反映。所谓幸福感,就是人们根据内化了的社会标准对自己生活质量的整体性、肯定性的评估,是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及其各个方面的全面评价,并由此而产生的积极性情感占优势的心理状态。 幸福具有社会性。幸福是个人的感受,但又具有社会的属性,就像人不能拔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人的幸福感受也不能离开社会。首先,幸福是一种由社会事实引发的心理感受,没有具体的体验就无所谓幸福的感受。其次,某种社会事实对大多数社会成员产生普遍的、趋同的影响,如收入增加、社会稳定、生活方便、交通顺畅、空气清新等,大多数人由此感到愉悦和幸福;经济萧条、环境污染、社会动乱等,人们的幸福感会因此而降低。第三,幸福是以满足物质需求为基础的,而物质需求的满足必须依赖社会的发展。幸福的社会性就是“共建共享”,共建是基础,共享是目的,只有通过共建才能实现共享。最后,幸福仅仅满足个体的物质需求是不够的,人们还有更高的精神需求,而要满足精神需求,个体只有通过社会才能实现。 幸福具有相对性。幸福除了社会属性外,又是一种主观感受。不同性别的人、不同年龄段的人、不同文化水平的人、不同职业的人、不同人生经历的人,对幸福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标准;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生阶段,对幸福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标准;同一个地区或城市的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幸福会有不同的理解和标准等,这就是幸福的相对性。 幸福是客观和主观的统一。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两个系数的测评来说明。一个是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居民的食品支出在其消费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系数越大,总支出中用于食品支出的比例就越高,说明生活水平越低。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在59%以上为贫困,50%至59%为温饱,40%至50%为小康,30%至40%为富裕。如果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的居民恩格尔系数超过了59%,人们必须为解决温饱而奔波和忧虑,还有多少幸福可言呢?另一个是基尼系数。基尼系数是用来计算经济差距的工具。根据基尼系数的原理,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平等程度都可以通过0到1之间的一个数值表现出来,数值越高,贫富差距就越大。根据国际经验,基尼系数维持在0.3至0.4的水平,表示贫富差距相对合理;0.4可以认为是一道警戒线,基尼系数超过了0.4,贫富差距就会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贫富差距大了,一部分人的幸福感就会削弱以至消失。这两个系数说明,幸福既是客观的,也是主观的,没有脱离社会现实的虚幻的幸福,两者必须统一起来。 二、幸福指数量化我们的幸福 幸福感是人们对幸福的心理感受和体验,幸福指数是度量这一感受程度的统计指标。 30多年前,不丹王国的国王提出了“国民幸福总值”的概念,它包括四个要素:政府善治、经济增长、文化发展和环境保护。应该说,这是一个定位较准确、内容较全面、可操作性较强的幸福标准,体现了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幸福追求,得到了世界许多国家的认同。 与其他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一样,幸福指数具有评价功能、监测功能和导向功能。 第一,通过调查,得出全社会的幸福指数,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是一致的。经济发展、环境优美、人际和谐、全体社会成员快乐幸福,是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追求的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要关注经济硬指标,更要关注社会公众的感受。于是,反映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幸福指数在社会测评中正在并将继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二,幸福指数是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幸福感是社会运行状况和个人生活状态的“晴雨表”,作为最重要的非经济因素,它是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的“风向标”,幸福指数可以勾勒社会心理氛围的风貌,揭示人们需求结构的态势,透视社会运行机制的效能,反映社会整合程度的状况,从而为解决最紧迫的社会问题提供信息和导向,为现行政策的调整和未来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依据。 第三,幸福指数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指标的不足,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GDP是衡量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它不衡量社会成本、增长的方式以及增长的代价,不衡量效益、质量及国民的实际财富,也不衡量资源配置的效率,以及分配公平与否和贫富差距。因此,将GDP作为发展的唯一指标,形成GDP崇拜,就会造成生产总值上去了,人民的幸福感下来了的不良后果。衡量一个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最为根本的标准是看这个社会是否能够很好地满足民众的生存需求,是否能够为民众提供广阔的自由发展空间,是否坚持了社会发展目标上的以人为本。从这个角度看,反映民众生活质量的幸福指数,是一种高度人性化的指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GDP指标的不足,用以衡量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 三、做大蛋糕,分好蛋糕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调查报告》显示,2005年有72.7%的城乡居民感受生活是幸福的,但比2004年下降了5个百分点。来自某权威调查机构的的调查也表明,中国人的幸福感在过去10年中先升后降,与经济发展的曲线并不同步。为什么会这样呢? 有位哲人打过这样一个比喻:当大家都坐在茅屋里时,并未觉察生活怎样困苦。但是当茅屋旁边出现了宫殿,就会反衬出茅屋的简陋与寒酸,再坐在茅屋里面就会感到不堪忍受了。从社会学的角度观察,这种主观效应就是“相对剥夺感”。这种剥夺是相对的,因为他们从社会分得的绝对量往往并未缩小,甚至还可能有所增加,处境也有所改善,只是通过相对比较才感觉自己吃亏了。 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原因很复杂,主要有两点:其一,资源分配上的不公正。改革不仅是一个做大经济总量的过程,也是一个利益重新分配的过程。如果利益分配的规则不公平、利益分配的结果不公正、利益分配的格局不均衡,人们内心深处的“相对剥夺感”就会膨胀。我国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分配不公的问题,城乡差距、地区之间的差距、行业之间的差距、弱势与强势之间的差距,呈拉大的趋势。这是人们产生“相对剥夺感”的客观基础和基本原因。其二,是人们的认知问题。在对自己生活状况作出评价时,有两个系统,即纵向系统和横向系统,也就是一个是自己与自己比,一个是自己与他人比。所谓知足常乐,常常是以能满足自己的需要为目标值或期望值,是一个封闭的评价系统,自己与自己比,与自己的过去比,与自己的期望比。在这个封闭的系统中,只要达到了自己的目标或实现了自己的期望,就知足了,就能获得快乐。而将社会其他成员作为参照系,特别是将成功人士作为参照系,在比较中就极易产生失落感,产生“相对剥夺感”。这不仅会降低、削弱人们的幸福感,还容易引发社会冲突,对和谐社会建设是不利的。 降低、消除人们的“相对剥夺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简言之,就是“做大蛋糕,分好蛋糕”。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只有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把经济总量做大,才能有条件不断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好蛋糕”也很重要,“蛋糕”只有“分好”了,才能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为达到“分好蛋糕”的目的,要建立四种机制。一是利益诉求机制。社会成员特别是困难群体的利益诉求渠道应该是畅通、广泛的,当他们感到“被剥夺”时,应该有地方说话,有人听他们说话。二是利益协商机制。如何处理利益关系,不能单方面说了算,要吸收各方面参与协商,特别要注意吸收利益当事方参与协商。三是利益保障机制。社会成员的利益保障,需要制度、法律的支撑。如农民工的低薪与欠薪问题,就需要制定法律规章才能得到根本解决。四是利益调节机制。主要是调节初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低收入者的比例,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 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提高社会成员的认知水平,帮助他们建立科学的生活期望值。期望值不能太高,太高了,没有实现就容易失望;也不能太低,太低了,就没有奋斗的动力。帮助他们建立合理的参照系,参照系要有可比性、稳定性,比较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这样才有助于减少“相对剥夺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