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及化解之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09:29 大江网-江西日报

  ■吕滨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发表至今已经50年了。这篇光辉文献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篇闪烁着科学的世界观和正确的方法论。它的巨大理论贡献在于:一是创立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学说。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不但普遍存在着矛盾,而且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这就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找准了理论动力。二是提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毛泽东指出,要正确区别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人民内部矛盾要用民主的方法、“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和自我教育的方法解决。这就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基本方法。三是提出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各种关系上,毛泽东一再强调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统筹安排,综合平衡。这就为和谐共生的科学发展观理论奠定了辩证思维的基础。四是提出坚持群众路线。毛泽东始终把群众路线作为正确处理矛盾的方法和原则。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毛泽东思想的鲜明特色,也是我们党长期在实践中战胜困难、取得胜利的成功经验。几十年来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原则,已成为我们党在新时期以人为本理念和各项亲民政策的思想渊源。

  新时期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和改革开放前相比,人民内部矛盾也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和特征。比如,矛盾内容的利益性,人民群众在资源配置、市场份额、生产经营、劳务关系、分配收入等方面的社会矛盾比较突出,矛盾的构成具有普遍而又强烈的利益驱动性。又如,矛盾成因的复杂性,既有历史原因,又有政策原因;既有少数基层干部管理方式落后、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的一面,也有少数群众要求过高、不顾大局的一面;既有传统文化积累与现代文明冲突的一面,也有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思维定势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不适应的一面。再如,矛盾形式的偏激性,如果我们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者不善于处理或不及时处理社会矛盾,就可能会由小事酿成大事,由局部蔓延全局,甚至激化成恶性事件。还有矛盾表现的组织性,人民内部矛盾的组织化倾向加大,少数人故意扩大事态,制造社会影响,给地方党委、政府施压,加大了化解矛盾的难度。

  面对新时期人民内部复杂的矛盾,一方面,要把消极因素化解到最小范围和最低程度;另一方面,要尽最大努力将矛盾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利因素。

  掌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大力发展经济、解决好民生问题。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加强各级政权建设的根本所在。只有从根本上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才能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大量产生于新旧体制的摩擦碰撞,只有继续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方面的改革,不断化解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才能有效地化解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

  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干部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人民内部矛盾在一些地方有增多的趋势,究其原因,是由于这些地方的党政机关及其领导调节不力、方法不当、群众观念淡薄、干群关系不好造成的。因此,要完善和转变政府职能,把工作重点转到服务上来,把工作方法转向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上来,着力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能否处理好,关键在领导,特别是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关键。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干部执政能力建设。

  根据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积极探索运用正确的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教育疏导的方针,引导群众认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使群众自觉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有困难的要想办法解决,决不能推诿、拖延,使矛盾激化。另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完善法制建设,并善于运用法律法规调解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强化责任、创新机制,建立起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民内部矛盾协调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决防止把应由自己负责处理的矛盾纠纷推给上层、甩向社会。要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把集中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结合起来,按照“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调处班子、一个责任人、一个调处方案、一个调处期限”的要求,将调处化解工作职责化、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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