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私营企业"头痛"欠款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0:51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孙超 实习生姜帆)“我们和一家企业签订了产品回收合同,加工出来的产品企业说不合格,一直不给回收,现在想要回押金也不给退。”据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维权中心法律顾问林金锋介绍,该中心成立一年来,受理的欠款纠纷约占咨询总量的70%。

  越来越多的个体私营企业在活跃市场经济的同时,也常常因为资金规模小、法律知识和意识淡薄,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据了解,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维权中心自去年7月13日成立一年来,共受理了876件法律咨询,其中有关欠款纠纷的咨询最多,大约占咨询总量的70%。很多私营企业都存在欠款难以追回的问题。

  林金锋律师提醒个体、私营企业,除了即时完结的合同(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买卖合同),一定要同对方签订书面合同,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一定要详细约定标的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交货期限、交货方式、验收标准、提出异议期限、付款方式、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合同解除条件、争议解决办法等,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

  另外,合同双方要充分利用所有权保留制度。比如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在买方付清货款前,标的产品的所有权(即使交货后)始终归卖方,如果买方不按时付款,卖方有权取回该产品,这样可以制约买方拖欠货款的行为。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可以要求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一旦发包方不能及时付款,承包方可以要求担保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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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了解到,维权中心现在向个体私营企业提供“五个免费”服务: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起草、修改一般性法律文书;免费提供法律培训;免费代理案情简单的一般案件,优惠代理重大、复杂案件;免费受理对省会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章违法、侵害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其中金额5万元以下的案件,维权中心将免费进行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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