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0万元补贴生猪生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3:39 淄博新闻网

  晚报讯 (记者董振霞 实习生记者谭壮飞)昨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促进我市的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市政府决定拿出1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给予补贴。从2007年8月份开始,凡是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低收入居民,将给予每人每月15元的财政临时性肉食补贴。

  从现在开始,市财政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以2007年6月底全市能繁母猪存栏量为基数,对饲养能繁母猪100头及以上规模的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分档补贴,并于2007年8月15日前由市财政、畜牧部门负责兑现。享受补贴的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所饲养的能繁母猪在1年内未经区县级畜牧部门同意不得买卖或处理。按照省定标准畜200头的规模,对年内全市确定的62个新建、改建标准化规模养猪小区进行重点扶持。

  对城市低收入居民给予临时性猪肉补贴,确保低收入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对于享受城市低保政策的低收入居民,从2007年8月份开始,给予每人每月15元的财政临时性肉食补贴。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补助,具体措施为,在2007年秋季开学后,保障大中专院校食堂肉类供应,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并对全市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

记者董振霞 实习生记者谭壮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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