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贼两上航母盗走铝箱电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4日04:1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胡利 通讯员黄法宣)为了盗窃“明思克”号航空母舰上的物品, 陈某棠两次与他人一道对这艘航母进行了洗劫,造成航母财物损失达15万元之多。运走赃物的过程中,陈某棠还亲自驾驶木船接应。日前,黄埔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处,陈某棠被判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潜入航母偷铝箱电缆

  陈某棠于1958年出生于广州番禺,因本案于今年1月12日被刑事拘留,2月6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4月3日凌晨,陈某棠伙同陈某教、崔某民、周某祥、陈某才、陈某钊、吴某光(均已被判刑)和陈某明等人(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到停靠在码头上的“明思克”号航空母舰上,盗得铝箱10个(价值人民币5530元)。同年4月20日凌晨,陈某棠伙同陈某教、范某礼(已被判刑)、周某祥、陈某才、陈某钊和陈某明等人,经预谋后再次到上述地点,盗得铝箱72个以及航空电缆一批(共价值人民币144809元)。

  盗贼今年1月落网

  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追回的赃物发还给了该舰的所有人。今年1月12日,陈某棠被公安机关抓获。就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日前向法庭出示了赃物、作案工具照片等。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棠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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